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大亚湾淤泥资源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大亚湾淤泥资源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大亚湾淤泥资源化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八楼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340-2021-00294
项目编号:HZLT2021DYW03015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大亚湾淤泥资源化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大亚湾淤泥资源化处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4,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720,000(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324,000,000.00 |
324,00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不含建设期)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大亚湾淤泥资源化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3)具有承接本项目处理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大亚湾淤泥资源化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八楼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八楼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5)具有承接本项目处理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都需要提供。);
6)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8号
联系方式:0752-553127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752-2818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小姐
电 话:0752-2818033
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