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美镇7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室外地坪、跑道、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LT2022BL1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美镇7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室外地坪、跑道、球场提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网络问题
更正内容:
更正前:
1、招标文件第5页,“3、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9页,“5、场地清理包括清除项目范围内的混凝土类路面层、拆除水泥砂浆面层,包括清除地表杂草、砍阀树木、灌木丛、挖除树根等,并将清理的废料分处集中堆放。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8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范围内的全部清运任务,除采购人另行增加任务外,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
3、招标文件第24页,“
实施方案(20.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描述详细、规划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20分;良: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描述一般、规划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0分;一般: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描述较差、规划较差、可行性较差、针对性较差,得5分。注:无提供不得分。 |
”
更正后:
1、“3、磋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85%时,供应商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各项成本明细、项目实施成本、人工、税费、利润等的详细说明及其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将予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2、“5、场地清理包括但不限于清除项目范围内的混凝土路面层、拆除水泥砂浆面层、清除地表杂草等,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7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范围内的全部清运任务。”
3、“
实施方案(20.0分)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实施计划、验收组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实施计划、验收组织描述详细、规划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20分;良: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实施计划、验收组织描述较为详细、规划、可行性较好、针对性较好,得15分;一般: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实施计划、验收组织描述一般、规划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0分;差: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实施计划、验收组织描述差、规划差、可行性差、针对性差,得5分。注:无提供不得分。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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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罗县泰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博罗县泰美镇创新路39号
联系方式:0752-660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10号八楼
联系方式:0752-2818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2-2818033
惠州市联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